高空作業安全責任協議書
甲方: 負責人: 電話:
乙方: 負責人: 電話:
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、法規的規定,在公平自愿、協商一致的基礎上,乙方作為裝修方,對甲方所有的建筑樓房進行室外裝修,該裝修涉及高空作業安全問題,為確保雙方權益,加強安全管理,甲乙雙方就此高空作業安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:
一、安全告知
1. 在乙方工作人員進入現場進行作業之前,甲方須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告知,如必須佩戴安全帽、系牢安全繩等;
2. 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間,有權進行監督、指導,發現問題及時修正,確保工作人員安全,乙方須積極配合;
3. 在乙方工作人員進入現場作業之前,乙方須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,講解各種安全工具的使用,學習必要的急救知識等;
4. 如在施工作業期間,乙方工作人員發現意外事故,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,甲方僅協助處理。
二、施工要求
1. 乙方須配置齊全的安全防護工具,如吊繩、安全板、安全帶等,并保證安全防護工具的有效性,如有損壞須及時更換;
2. 對于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,須持證上崗,如有違反,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;
3. 乙方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的安全培訓須留底存根,未培訓過的人員不得進場;
4. 乙方須配置安全負責人,對施工人員的安全進行日常管理。
三、本協議如有未竟事宜,由雙方協商,可作為本協議的補充或附件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
四、本協議一式二份,雙方各執一份,具同等法律效力,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簽章): 乙方(簽章):
時間: 時間: